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武汉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审判工作,发挥了鲜明的导向作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以人民为中心,武汉法院与时俱进,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充分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强化依法“带娃”。刘某离婚后,根据法院判决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数千元。后因收入大幅下降,刘某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费金额。法院审理后判决适量减少抚养费,同时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刘某在离婚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通过精神上的鼓励和陪伴,承担好父亲的责任。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实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发放“全覆盖”。
倡导孝亲敬老。年逾古稀的母亲独自生活,想见外省工作的儿子却不能如愿,将儿子诉至法院。法庭上,儿子申辩道:“我给那么多钱还不够吗?”法官当庭开展法治教育,发出《关心关爱告知书》,提醒其子关注老人的精神需求,经常上门看望或者给予问候,正确履行赡养义务,给有合理需求的“银发族”一个“说法”。
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民法典强化诚实信用、产权平等保护、契约精神等民法理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武汉法院主动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适用。同时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旗帜鲜明地辨是非、亮态度、树规则,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遭遇限缩解释的“霸王条款”该怎么办?陈先生大病初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公司以陈先生所患疾病、治疗方式与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为由,拒绝理赔,陈先生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限定治疗方式不符合医学发展规律,依法认定合同相关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障了群众就医需求。《人民日报》政治版就此案刊发专题报道,以案释法,呼吁经营主体规范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
法官向当事人释法说礼。
在某餐厅就餐的小丽遇到“探店”博主拍视频,小丽当场要求不要拍摄自己,后发现自己仍出现在某平台公开发布的短视频中。小丽联系平台下线视频遭拒,将该平台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拍摄“探店”视频其实是拍摄方与商家合作的商业行为,平台没有考虑到小丽的想法,擅自在平台上播放了该视频,构成侵权。经调解,该平台主动提出愿意承担侵权责任,并将视频下架,向小丽赔礼道歉,且赔偿精神损失费。本案为数字时代规范平台经营提供了范例,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王某与田某等人的纠纷案在某村开庭审理。这是一起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纠纷,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法院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民旁听庭审,庭后开展普法活动。
法院下村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是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也是以案释法的重要场所和载体。
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武汉法院多向发力,推动民法典深入贯彻实施——
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法律六进”、模拟法庭、直播答疑等形式,全年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140余场次。用好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50余篇,普法信息200余条,进行普法直播活动12场,通俗易懂讲解民法典知识,吸引近千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当好法治副校长。联合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法律宣传、知识问答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选派近70名资深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聚力打造“守望未来”工作室,开展“保未微课堂”“法院开放日”“法治家长会”等活动50余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帮助家长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教育能力。
司法建议“开良方”。精准抓取商品房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法院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形成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部分涉案企业滥用简易注销制度、逃避法律责任的现象,法院向有关部门制发建立防范市场主体恶意注销协作机制的司法建议,筑牢企业经营秩序的“安全线”。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武汉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宣传好民法典,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全面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有效落实产权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人民美好生活。
来源:市法院政治部、相关基层法院
作者:邓 爽
拍摄:相关基层法院
编辑:胡 杰
责编:谢 玲
审核: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