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时隔两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湖北考察,为湖北和武汉工作把脉定向、指路引航,在湖北、武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征程湖北改革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全市法院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标落实“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的重要要求,加大对新技术成果、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做实生态环境修复案件“四合一”审执模式,以专业化司法保障流域治理。对标落实“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做好法院自身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持续提供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体验更优的司法服务。对标落实“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的重要要求,加强与都市圈城市相关法院司法交流与合作,妥善化解涉“三农”、涉土地流转纠纷,以司法职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对标落实“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的重要要求,妥善审理涉传统文化、民间文艺等案件,立足审判职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荆楚文化精神特质,持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对标落实“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推动党建与审判互融互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真抓实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到实处,坚决打好全年审判执行工作收官攻坚战。要以院庭长“阅核”、“四类案件”监管为抓手,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发挥好审判组织功能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要科学研判案件态势、精准调配审判资源、合理制定结案目标,持续强化流程节点动态管控,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要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将案结事了的工作落实落细到审判执行全过程,把答疑解惑、释法析理、服判息诉的工作做好做足,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引导全市法院上下一心、感恩奋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武汉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市法院政治部、研究室
作者:贺玉琼、杨永坤
摄影:李金星
编辑:胡 杰
责编:谢 玲
审核: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