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1)鄂01执3041号案件,被执行人为万玲莉、甘霖等(以下简称“中农财富”案)。本院已于2023年7月22日至8月21日通过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完成了第一次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核对工作,并于2023年10月13日对登记核对信息无误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了案款发还。因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在上述信息填报期间完成登记,为维护该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将再次通过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收集、登记、核对集资参与人相关信息。请未完成信息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在登记前认真查看平台操作手册,按步骤完成线上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平台入口二维码
▲操作手册二维码
▲操作视频二维码
01. 平台开放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15天)
因填报人数较多,可能出现登录拥挤情况,请耐心等待,错峰登录。
02. 填报对象
本次登记的对象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刑初116号、(2018)鄂01刑初213号刑事判决书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鄂刑终203号刑事裁定书认定的、经由公安机关依法审计确认的“中农财富”案件中身份信息明确,但未于2023年7月22日至8月21日在本院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有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已在2023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期间完成注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无需再次登记。
03. 登录路径
“中农财富”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信息登记核对平台。
入口一: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进入“武汉法院微服务”小程序。实名认证注册后,点击“首页”-“信息确认”。
▲识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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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二:微信搜索“武汉法院微服务”小程序,实名认证注册后,点击“首页”-“信息确认”。
进入平台后在平台案件中选择“中农财富”。
04. 身份核对
登录平台需要通过人脸识别核对身份,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入平台,请勿登记他人手机号码,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
05. 填报信息
填报信息的集资参与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和本人名下可正常使用的银行卡(I类借记卡)。如提交的银行卡为非I类借记卡将导致发放案款失败。银行卡是否为I类借记卡请向开卡银行确认。若没有该类银行卡请至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后再核对确认。
06. 特殊情形的处理
如集资参与人已去世,应由继承人提供死亡证明、身份关系证明(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等材料办理继承(含委托)公证后,经法院核实确认的,资金可清退至继承人名下。多个继承人的,须协商确定并委托一名继承人领取款项。相关资料邮寄本院后,本院将依法审查办理。
集资参与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港澳台、外籍人士的,无法通过平台在线核对确认,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港澳台、外籍人士)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收款账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及行号)等邮寄至本院。
如集资参与人确有操作困难,可在可信任的亲属帮助下完成操作。
07. 联系方式
法院咨询电话:
027-65686175、65686560
孙法官、程法官
人工服务时间:
登记期内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邮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08. 注意事项
❖“中农财富”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中农财富”案集资参与人填报相关信息的唯一网络平台。为便捷、及时发还案款,提高发还成功率,本院将在收集核实集资参与人信息后通过线上转账方式予以兑付,请注意使用本人实名的银行卡(I类借记卡)和手机号。
❖此次补充填报登记为资金清退的必备环节,请未在2023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期间完成注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在平台开放期间内完成登记工作。如实、全面、准确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未核对确认、迟延核对确认等情况影响自己及其他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逾期未进行信息登记或者登记信息不全的,将以“中农财富”案审计报告记载受损金额为准,保留可发放金额。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人民法院执行或损害其他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联系集资参与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请仔细阅读公告并留意案件的最新信息。
来源:市法院执行实施处
编辑:胡 杰
责编:谢 玲
审核: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