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评价工作组对全区16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分级评价,其中A级0家、B级11家、C级5家、D级0家。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依据有关规定,对燃气经营企业在监管执法、惩戒激励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
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