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悬赏理由与条件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未履行金额:1719029.21元
悬赏理由与条件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省乐建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宋金超为合同纠纷一案,经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481民初298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生效,但被执行人宋金超长期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宋金超详细地址并采取拘留措施到案的,对线索提供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举报被执行人并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间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超过此期间,我院将根据案情另行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6808110
执行案件查询电话:0534-6260785
执行三团队:0534-6260713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