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
鲁环发〔2025〕1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及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工作,计划用1—3年时间提升集群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一)重点行业。人造板、彩涂板、玻璃钢、炭素、橡胶、砖瓦窑、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家具制造、化工制药、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铝冶炼、金属压延、水泥制品、印刷、石灰及其他行业。
(二)集群范围。1.经省、市、县(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主导产业中包含重点行业的各类集群;2.对周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由多家重点行业企业(一般不少于10家)组成的集聚区;3.环境管理水平低,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的其他行业企业集聚区。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排建全档案。2025年2月20日前,各市组织开展辖区内传统产业集群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集群企业清单。清单内集群企业相关信息请按模板格式(见附件表1)规范填写,确保内容全面、准确。
(二)编制“一群一策”方案。2025年4月20日前,各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定位和集群治理水平,组织制定“一群一策”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方案(见附件),以生产工艺、能源使用、原辅材料、治污水平、运输方式等方面为重点,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明确提升措施和完成时限,实现具体化、清单化、定量化,有序推进改造。
(三)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本,提高收集治理效率。配合相关部门推动集中供热中心、周边热电联产电厂、大型工业企业等发挥供热能力,对具备条件的集群企业实施集中供热;加快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
(四)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按照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部署,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等相关技术要求,依法淘汰机理不清、处理效率低下、运行稳定性差、二次污染不可控等治理工艺,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排查物料输送、储存、制备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源,建立重点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封闭、密闭等有效管控措施,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无明显异味。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五)加强移动源监管。根据《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等要求,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和年度日均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或日运输量150吨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建设车辆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移动源污染监管,对冒黑烟、超标排放、不符合管控要求等问题突出的车辆和机械,按职责规定加强管理。鼓励原辅材料集中采购、统一运输,采用管廊、新能源转运等形式,形成“外集内配”物流方式。
(六)开展环保绩效提级行动。打造集群内行业标杆,推动集群内基础较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补齐短板、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率先达到环保绩效A级、引领性企业要求。鼓励绩效评级较低的企业,对标先进、夯实基础,加大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环保绩效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编制辖区内集群三年提升方案及年度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市要积极督促集群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弱项,细化改造任务,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提升,助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二)加强资金支持。统筹使用各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提升项目,积极谋划项目,争取纳入中央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根据国家针对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积极协调银行等单位对购置电动重卡、电动叉车等新能源车辆、机械的,通过低息贷款等给予优惠,协调相关部门配套完善充电站建设。
(三)加强帮扶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借助技术团队力量,指导集群企业选择适宜的治理提升路线,协助解决困难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强化技术帮扶和监管执法,结合日常监督帮扶、行政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提升。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在线监测造假、偷排偷放、不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等行为。
联 系 人:大气处 郭亚楠、王富辉
联系电话:0531—51798198、51798197
联系邮箱:daqichu@shandong.cn
附件:X市X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大纲)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X市X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工作方案
(大纲)
一、集群基本情况
(一)集群概况
明确集群内涉及企业分布、数量等情况,明确所属行业、工艺、原料、产品及规模、年产量、使用能源类型(煤、电、天然气等)及年耗量。其中,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还须说明原辅料构成、VOCs含量、使用量及VOCs原始产生量。
表1 xx市xx集群基本信息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集群名称 | 企业名称 | 批准情况(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自发聚集)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生产设备 | 能源消耗情况 | 产品情况 | 原辅材料 | ||||||||
能源类型(煤、电、天然气等) | 消耗量 | 单位 | 是否协同供暖 | 产品名称 | 产能 | 2024年产量 | 产能(产量)单位 | 名称 | 使用量 | 单位 | |||||||||
注:一家企业填写一行信息。
(二)治理现状
分析企业相关生产线大气污染物产排污环节,详细介绍企业无组织收集、有组织末端治理、清洁运输等现状,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执行的标准。
表2 xx市xx集群废气治理现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保绩效等级 | 生产设备/产污环节 | 无组织收集方式【外部集气罩、密闭正压、密闭负压、管道、其他(具体工艺】 | 有组织治理情况 | 2024年污染物年均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 | 运输总量(万吨/年) | 主要运输方式(注:不含厂内短倒) | ||||||||
脱硫工艺 | 脱硝工艺【SCR/SNCR/SNCR+SCR/其他请注明】 | 脱硝还原剂类型(液氨、氨水、尿素,其他类型的请注明) | 正常工况喷氨量(注明单位,如升/分钟、吨/小时等,可列范围) | 除尘工艺 | VOCs治理工艺 | 颗粒物 | SO2 | NOx | VOCs | |||||||
注:一家企业填写一行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标稳定达标排放、环保绩效先进等级或者同行业标杆,以生产工艺、能源使用、原辅材料、治污水平、运输方式等方面为重点,分析现状,查找问题。
表3 xx市xx集群问题分析
序号 | 企业名称 | 问题分析 | |||
无组织收集方面 | 有组织治理方面 | 清洁运输/移动源监管方面 | 环保绩效提级方面 | ||
注:一家企业填写一行信息。
二、提升方案
(一)目标
针对集群内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的原则,以一至三年期限,提出提升要求、预期目标、完成时限。
如,2025年,完成x家企业淘汰关停、x家企业搬迁入园、x家企业就地改造(指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整治等稳定达标排放改造)、x家企业做优做强(绩效升级等深度治理升级提升),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量x吨;2026年,完成x家企业淘汰关停、x家企业搬迁入园、x家企业就地改造、x家企业做优做强,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量x吨;2027年,完成x家企业淘汰关停、x家企业搬迁入园、x家企业就地改造、x家企业做优做强,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量x吨。
(二)重点任务
针对集群内企业存在的问题,从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包括无组织收集、末端治理等方面)、加强移动源监管、开展环保绩效提级行动等方面逐企业逐项提出提升要求。
表4 xx市xx集群提升任务及目标表
序号 | 企业名称(集群名称) | 提升类型(淘汰关停、搬迁入园、就地改造、做优做强) | 改造任务 | 预期目标 | 完成时限 | 减排量 (吨) | ||||
无组织收集 方面 | 有组织治理 方面 | 移动源监管 方面 | 环保绩效提级 方面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 ||||||
注:原则上一家企业填写一行信息,一个集群内所有企业改造任务相同的可按照集群填写。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我省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培训班上介绍集群整治典型做法。比如,新泰市羊流起重机制造产业集群,前期在无组织废气收集、末端治理等方面存在较大短板。通过打造“共享涂装”车间,采用水性漆代替油性漆,使用智能化涂装设备,产品合格率提升至95%以上,涂料利用率提升至70%,直接减少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约500吨/年,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
当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仍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改善基础薄弱,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问题仍然突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我省传统产业集群数量多、分布广,日益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亟需开展升级改造工作。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山东省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工作,先后多次前往传统产业集群现场开展调研帮扶。
2024年秋,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通知》编制工作,历经调研、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和目的
2022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要“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要“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24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省生态环境厅针对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升级改造内容。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一是治理范围,主要明确了纳入本次治理提升的重点行业类型和集群的范围。其中,集群范围提出了一般不少于10家的数量,在实际摸排工作中,各市可结合当地特点,对于大气污染排放突出、单个企业体量较大、企业升级意愿明显的多家企业集聚区,即便企业数量不足10家,也可纳入提升范围,给予指导支持。二是重点任务,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提出了要求。三是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和帮扶指导来确保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其中,在资金保障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将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指导符合条件的集群项目申报纳入中央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争取资金支持。
四、主要特点
《通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实施提升工作。二是细化量化指标。明确了传统产业的行业和集群范围,便于各市把握。同时,制定了提升工作方案大纲,便于各市针对性收集信息,提高方案编制效率。三是突出帮扶指导。明确资金支持,减轻企业投资压力。组织专家队伍进行技术指导,结合当地特点选取治理提升路线,避免盲目投资、大水漫灌。
山东是我国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的工业基地,围绕这一定位,山东瞄准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建设。近年来,山东在保持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不断推动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目前已分5批认定省级集群136家,培育国家级集群23家、数量居全国首位,集聚企业超过15万家、实现总产值4万亿元。这些产业集群带动了区域的产业发展及经济增长,但与此同时,部分产业集群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尤其是部分企业存在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无组织排放严重,环境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两个重要文件中均提出要“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为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市科学有效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治理提升工作。
本次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工作,具有两大特色。
第一是科学实施。《通知》提出了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既明确了治理提升的总体要求,又杜绝了“一刀切”,允许各产业集群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治理方案,利用一到三年的时间对标先进水平,完成治理提升改造工作,在减轻地方工作压力的基础上还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二是有效保障。资金和技术是产业集群治理过程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两个方面《通知》均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在资金方面,提出积极支持集群治理项目进入中央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17个集群整治项目入库,已申请资金约4.7亿元,为治理工作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在技术方面,明确了省市两级要加强帮扶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和省级技术平台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解读专家: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院长张庆竹
一图看懂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