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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了《关于东莞市城中村改造区分不同手续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内容涉及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与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的界定及补偿标准
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小编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划好了重点
赶紧跟我们来看一下吧
01
如何界定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
(一)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登记范围内的标的物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土地和房屋;
(二)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按当时规定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批复等)且按批准文件使用的,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土地;
(三)虽未办理不动产登记,但已按当时规定办理建设批准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且按批准文件建设的,初查为有合法手续的房屋。
02
如何界定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土地和房屋,初查为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
03
补偿标准
(一)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按照市补偿指引或市有关最新规定及要求予以补偿。
(二)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属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设的,且签订协议同意实施改造并交出所占土地房屋的,视为主动采取改正措施,可参考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偿方案适当补偿,按照项目范围内同等形态、同等体量手续齐全的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标准的80%执行。
(三)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屋,属2020年1月1日及之后建设,属于新增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属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建设且未主动改正,经执法部门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不予补偿。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处理的,按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文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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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莞地产圈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编辑 | 罗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