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首付压力将大大减少!
另外,我市将取消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这意味着,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即可自由上市交易,不再受到此前转让年限的限制。这一举措无疑将极大地提升市场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东莞街坊们
你们准备好买房了吗?
来源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 罗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