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原创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具有划时代意义。党的二十大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作出重要安排,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探索推广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形式。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我省合肥、安庆、滁州等市创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形式,展现出基层探索的蓬勃生命力,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实践经验。新年伊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一号文件《关于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的指导意见》,这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是一项系统工程。《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站二制三平台一系统”七项任务,“一站”,即打造一批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二制”,即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探索推行街道居民(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三平台”,即对原有的代表履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监督联系点,进行规范升级,推进提质增效;“一系统”,即加快建设“智慧人大”平台系统,推进数智赋能。七项任务涉及基层民主制度、平台、载体等多方面内容,事关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方面工作,是对我省各级人大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作出的重要安排。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是重要改革和制度创新。基层是改革创新的源头活水。《指导意见》是省级层面出台的指导性文件,主要从目标任务、主要形式、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总体要求,更多的探索、改革、创新实践要由基层结合实际予以推进。比如,在实践站建设过程中,社区、村居要不要建实践点、如何建实践点;如何选择建站场所,是依托代表履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还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居民(选民)代表会议一年开几次会议等,文件没提出具体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旨在给基层探索创新留出空间。同时,注重现有资源整合利用,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是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的职责使命,也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全省各级人大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这项工作,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立足法定职责,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团体沟通联络、相互协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基层民主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