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枫桥~呼伦枫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⑪

政务   2024-11-01 19:25   内蒙古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海拉尔区某管道安装服务队与某工程服务中心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某管道安装服务队对海拉尔区某街道道板及台阶进行维修,合同价款暂定80万元,最终价款以审计报告确定的价款为准。该管道安装服务队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并交付某工程服务中心验收。随后双方共同委托某项目管理公司对完成的工程总价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确定某管道安装服务队所完成的工程总价值为110.7万元。2017年,某工程服务中心给付某管道安装服务队工程款90万元之后,剩余20.7万元一直未支付,某管道安装服务队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法官全程跟进指导。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某工程服务中心释明法律责任,告知支付欠款是应尽的义务及拒绝支付的法律后果等,调解员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法官及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积极关注履行情况,主动引导和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案款,直至被告如约履行。

拿到欠款后,某管道安装服务队专程来到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心系百姓”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手里,为法院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中,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与调解组织协调联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判问题,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并积极履行,实质化解了纠纷,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策划:立案一庭 新闻媒体宣传处

案例来源: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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