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王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4月,赵某因经济困难向王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施工材料,双方约定此款于2023年6月归还,还款期限届满后,赵某未按约定还款,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收案件材料后,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且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组织双方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遂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对此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与人大代表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耐心释法说理,一方面劝说王某珍惜双方友情,考虑赵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做出适当让步,另一方面,告知赵某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劝说其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
经过法官及人大代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赵某同意一个月内一次性还清借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典型意义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占比很大,而亲朋好友间的借贷纠纷又尤为常见,这些纠纷有些是因为事前不说清楚,事后算账;有些是因为多种经济交往关系掺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亲友之间关系破裂。该案中,法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新路径,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共同引导双方互信互谅,冰释前嫌,维护朋友情谊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策划:立案一庭 新闻媒体宣传处
案例来源:扎兰屯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