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韩某从鄂温克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处毛坯房,经过一年的装修,2024年7月底正式入住,9月,韩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发现地面多处积水,棚顶、衣柜、灯具等多处损坏严重。经查,系韩某楼上的房屋(开发商尚未出售的毛坯房)在供暖注水期间未关闭水阀,导致韩某家房子受损。问题发生后,物业通知某房地产公司派人将水阀关闭,但并未及时通知韩某上述情况,韩某因身处外地,不知晓此事,未能及时通风、处理,致使损失不断扩大,事后韩某多次与某房地产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意见,韩某无奈向法院起诉。
调解过程及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接收材料后,由立案庭法官与矛调中心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韩某,了解财产损失具体情况,采用“背靠背”调解法,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某房地产公司表示,暖气漏水并非自己所愿,派人关闭水阀时曾去楼下韩某家敲门确认情况,但是其家中没人,韩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韩某则认为,自己家是新装修的,应当按照装修后留存的票据价格赔付,不认可某房地产公司找人维修的方案,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及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出发,各让一步,以鉴定风险及鉴定费负担为切入点,通过为当事人算经济账、时间账,风险账,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某房地产公司当场给付韩某9000元,纠纷顺利解决。
典型意义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楼房,传统的因通行、通风、采光等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越来越少,而涉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成为影响城市邻里关系的高发案件,看似事小,若不能及时解决,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该案中,法院想民之所想,解民之所急,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耐心沟通,以事实为依据,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对纠纷进行分析,找准突破点,逐步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使双方态度发生转变,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落到实处。
策划:立案一庭 新闻媒体宣传处
案例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