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衢州市出台了
《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如何参保?
一起了解——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对参保对象、筹资机制、保障范围、
待遇标准、管理服务等方面
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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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01
长护险作为一项政策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覆盖我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加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筹资机制
02
长期护理保险费建立多渠道动态筹资机制,由用人单位、个人、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分担,体现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社会保险理念。起步阶段实行低水平筹资,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定额筹资。其中,职工医保在职人员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每年由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60元,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上述费用从2026年1月份开始缴纳)
保障范围
03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对象主要是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的衢州市的参保人员,经长护险的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衢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如头面部清洁、协助进食更衣、协助如厕等各项日常照料护理服务。
待遇标准
04
我市长护险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失能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服务方式。
机构护理是指入住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包括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其中,在医疗机构护理的,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20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70%;在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接受护理的,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18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70%。
居家护理是指由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居住在家里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失能人员享受规定时长的护理服务,护理机构每周上门服务须不少于6小时,每次服务时长为1-2小时。居家护理月护理服务标准不超过1400元,长护险基金支付80%。
自2024年12月25日起,如您或近亲属可能符合重度失能人员标准,可以通过定点护理机构或线下线上平台向属地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提出评估申请。由医保部门依申请组织上门实施失能等级评估,参保人员无需为等级评估“奔波”“跑腿”,实现失能等级评估“足不出户、服务到家”。经评估确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评估结论出具的第二个月,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编辑:詹叶钦
三审: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