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柯城区旧房装修
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
第三阶段补贴
于11月21日上线啦!
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即将开启第三阶段申领,第三阶段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第三阶段补贴的申领流程及申领要求与前两阶段一致,根据省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建管发〔2024〕130号)、《衢州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衢住建〔2024〕58号)文件执行。
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国有土地上住宅: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集体土地上住宅: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合法批文并建成)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油漆涂料、墙纸、墙布、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不含家用电器、灶具、智能马桶、床和沙发等),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屋的可各申请一套补贴)。
(一)装修备案。拟申领装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消费者需在装修前通过“浙里办-浙里物业-装修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下载“备案通知书”,线上申请不便的(含农房)可至房屋产权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线下备案申请,申请通过后出具盖章同意的线下备案申请表(附件2)。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如有疑问,请联系柯城区住建局城建科,联系电话:0570-3395562或联系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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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衢州市柯城区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流程表
编辑:邵婧璇
三审:孙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