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入狱后每月给狱警发工资

文摘   2024-11-17 15:54   江苏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成都中级法院对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一案公开宣判,以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3套别墅予以追缴。

八月十六日,马建国踏上了前往川西监狱的路途,他的背影在夕阳下拉长,显得格外落寞。在这座高墙深锁的监狱中,他开始了另一段人生旅程。

马建国习惯性地认为,在这座由钢铁与规则构筑的世界里,想要获得一丝喘息的机会,就必须学会与“规则”之外的力量周旋。于是,他开始了一场精心策划的“攻关”行动,目标直指川西监狱的几位关键人物——监狱长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以及教导员罗雅林。

向瑞忠,这位刑罚执行科的科长,成了马建国公关策略中的重中之重。为了拉近与向瑞忠的距离,马建国不惜血本,分两次送去云烟与中华烟,共计二十五条,那烟雾缭绕间,似乎藏着某种难以言喻的默契与交易。某次,向瑞忠“不经意”间透露了自己西藏之行留下的油票难题,而马建国则迅速回应,于监区图书馆内,以一个沉甸甸的信封作为答复,里面藏着的是一万五千元的现金,无声地诉说着两人的“深厚友情”。

刘波,作为一分监区的区长,同样未能逃脱马建国的“糖衣炮弹”。马建国曾暗中安排人给刘波发放“工资”,每月一千至两千不等,尽管他自己对这笔钱的去向与数额含糊其辞,但据刘波后来自己交代,有五个月,他每月都收到了马建国送来的两千元,共计一万。当刘波的妻子即将临盆,马建国更是“体贴入微”,不仅建议刘波敬菩萨以求平安,还安排司机送去两尊价值八千元的乌木观音,那份“关怀”之深,令人咋舌。

罗雅林,一分监区的教导员,同样没有逃脱马建国的“慷慨”之手。二零零五年的春节与八月,两个重要的时间点,马建国都向他派发了厚重的“红包”。

得益于这些“打点”,马建国的监狱生活竟变得异常“滋润”。一个本应在铁窗下反思罪行的囚犯,却仿佛置身于一场精心策划的度假之中。

马建国的钱从何而来?

原来,马建国不但是成都金牛区的原副区长,他还是成都国贸实业公司的幕后操控者,即便身在狱中,公司的账目仍需他审核。

在狱官们的关照下,马建国得以在监狱内处理“公务”,外出无需登记,如同出入自由之地。在监狱中,马建国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监区内的手机铃声成了他与外界联系的桥梁;监舍内,烟酒的香气与法律的严肃格格不入;甚至,监狱的警车也成了他前往酒楼享乐的专车。他与公司的合作伙伴及客户在成都多家酒楼频繁聚会,有时还有监狱人员的身影相伴,夜不归宿成了常态,仿佛这高墙之内,不过是他人生舞台的延伸。

纸包不住火。终于,二零零六年九月七日,四川德阳中院的法庭上,这场关于权力、金钱与贪婪的较量迎来了高潮。检察机关指控马建国在服刑期间,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了违背监规的帮助与便利,行贿金额高达三十一万五千余元,包括现金、乌木观音及香烟等财物。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证据确凿,马建国在服刑期间再犯新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比此前的判决多了五年。

马建国狱中行贿的陈年旧事,离如今的光景快有二十载春秋了。那时的暗流涌动,早已随着时光的洪流远去。现今的监狱,管理严谨,制度森严,想来是断不会再有那等蝇营狗苟、行贿受贿的龌龊之事了。

邓笛
记大事译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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