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未来15年,乡村发展的步伐对于跟上国家现代化的进程至关重要。在这一关键时期,城乡关系将经历深刻转型,乡村的功能、产业形态、人口结构和村庄布局也将面临重大调整。为了确保这一转型和调整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对未来15年的乡村振兴路径进行清晰的规划,以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效率。这需要我们顺应农业农村发展的结构性、趋势性变化,充分利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带来的辐射作用,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历史机遇,彰显农业的多种功能和乡村的多元价值,遵循城镇化和乡村发展的规律,以满足城乡市场的需求为基础,推动农业提档升级,发展乡村新经济,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实现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乡村的宜居宜业和农民的富裕富足。
一、释放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
城乡居民对休闲观光、乡土文化、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这要求我们促进乡村经济的多元化,通过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来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和释放乡村的多元价值。
1.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人多地少的国家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就业增收密度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城乡居民新需求、拓展农业新功能的重要手段。
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的融合:农产品加工业应布局在农产品产区,以实现加工增值的本地化。对于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应布局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周边。对于规模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业,应布局在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
农业与第三产业的融合:积极发展观光采摘、农耕文化体验、垂钓、市民菜园等新型服务业,促进产区变景区、产品变礼品、农房变客房,充分利用农民的剩余劳动时间。
2.促进乡村休闲、居住和创业功能的释放
休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生态、传统习俗、民族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农家乐、民宿美食、户外探险等新产业。
居住功能:鼓励城市周边乡村利用集体土地建设面向城市就业年轻人的租赁住房,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创业功能:依托乡村的低密度、低成本优势,承接城市无污染生产环节的转移,吸引城市创新、创意、创业人才进驻发展科技、文化等服务业。
3.促进乡村生态价值的实现
生态资源的利用:扶持发展兼有观赏价值与产品产出的农业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生态效应的补偿:加大对乡村地区生态效应的补偿力度,提高森林生态效应补偿标准,探索建立横向补偿机制。
二、构建“人、地、钱”政策保障体系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对冲和反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导致乡村衰退的主要因素。这需要我们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壁垒,疏通城乡大循环的堵点,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均衡配置。
1.优化乡村人力资本政策体系
培养乡村发展带头人:加强乡村发展带头人队伍的培养,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吸引人才返乡创业:支持农民创业园、农业创客空间、农村电商孵化园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
2.建立土地资源配置政策体系
完善“三权分置”办法:引导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集体内部成员之间为消除土地细碎化而开展土地承包权互换或经营权流转。
宅基地改革:放活宅基地的流转使用权,提高存量农房和宅基地的利用率。
集体建设用地:拓展入市范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3.建立资金保障政策体系
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农业投入的要求,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水平的均衡化、城乡基本社会保障标准一体化作为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
强化金融资源回流农村: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促进县域金融机构对农信贷投放。
三、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乡村治理体制面临着许多新情况,需要我们顺应乡村治理主体和客体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1.调整完善村级自治组织
合理设置自治半径:根据“组间差最大化、组内差最小化”的原则,合理设置自治半径。
充分利用新的自治资源:发挥新型社会组织和新乡贤在乡村自治中的积极作用。
2.树立依法治村的理念
完善涉农法律:根据时代发展不断修改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等涉农法律。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尊法、守法、用法。
3.强化道德教化作用
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自治、法治、德治各有其适用范围,必须把握好各自的边界。按照依法治国的理念,乡村的村落共同体与城市的社区共同体在基本职能和运行机制上应逐步趋同。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叶兴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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