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七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召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结合敦煌道路实际情况,决定于9月18日08时至9月23日24时对进入或途径敦煌车辆进行管控分流,现通告如下:
一、过境敦煌前往青海、新疆、柳园、酒泉、瓜州等方向的车辆经由G3011、S31高速公路绕行。
二、由瓜州经省道314线、G3011途径敦煌前往七里镇、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5吨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由G3011高速敦煌北收费站下高速,由国道215线539公里(龙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国道215线过境线绕行。
三、由新疆、柳园经国道215线途径敦煌前往七里镇、阿克塞、青海等方向的5吨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由国道215线539公里(龙德盛十字)路口向西沿国道215线过境线绕行。
四、由新疆、柳园经柳敦高速进入敦煌、七里镇等方向的车辆,从柳敦高速敦煌西、敦煌北收费站下高速通行。
五、由青海、阿克塞经国道215线途径敦煌前往柳园、新疆、瓜州、酒泉等方向的5吨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由国道215线554公里(恒固预制厂路口)向北沿过境线行驶,在国道215线539公里(龙德盛十字)路口向北行至G3011敦煌北收费站上高速绕行。
六、禁止运输剧毒、危化品车辆、五吨以上货车进入敦煌市区;进入敦煌城区或驻地宾馆、活动场馆的电力、通讯、运送展品、鲜活农产品及其他民生保障车辆,由相关单位向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七、法律措施
执勤民警在实施交通管控时以劝导、引导为主,对不听劝阻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为确保第七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召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最大限度减少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之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决定自9月18日8时至9月23日24时,在阳关大道(原省道314线、119专道)启用“文博车道”。
一、阳关大道全段(敦煌机场至敦煌市东大桥路口)双向内侧车道设置为“文博车道”,沿途用交通标志、路面标识提示。
二、会议期间,文博会会务车辆在“文博车道”通行,其他车辆在外侧车道通行,文明礼让会务车辆。
三、“文博车道”启用期间,所有车辆按照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依次通行,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9月16日
来源:敦煌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