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霸州市2024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137号
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2024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2.7557公顷(其中耕地1.7012公顷、非耕农用地1.0545公顷)。
二、你市要监督乡镇政府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
2024年12月7日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霸州市2024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137号
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2024年度第46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2.7557公顷(其中耕地1.7012公顷、非耕农用地1.0545公顷)。
二、你市要监督乡镇政府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
2024年12月7日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