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探望孩子却被夫所害,离婚后非要拔刀相向吗?

文摘   2024-11-05 23:12   浙江  

    本文素材来自潇湘晨报、天眼新闻、上游新闻等媒体的相关报道。

       2024年11月3日13时36分,固始县120急救中心接到一个来自文昌街的电话,称有一受伤女子急需抢救。


    可惜该女子当场去世,没有抢救过来。

    悲剧发生以后,遇害人的姐姐在网上发文,披露了事件的经过。


    遇害者洪女士,生于九一年,其前夫姓王,是事业单位的,比她大三岁。

    确切的说,王某可能还不是洪某的前夫。有消息显示,二人目前还处在起诉阶段,并没有正式离婚。


    洪某婚后没有上班,一直在照顾家里。二人育有两个孩子,男孩子13岁,女孩子10岁。

    王某虽然外表看起来很老实,但是控制欲很强,而且经常家暴。

    洪某不堪忍受丈夫的残忍对待,她在这个家里待不下去了,于是申请离婚。

    儿子跟随父亲,她带着女儿在外面租房住。


    第一次开庭,王某没有出庭。通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法院会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洪某只能等法院第二次开庭。


    有一天,儿子打来了电话,说很想妹妹。于是她就带着女儿去找哥哥,把女儿放在家里之后她独自返回,却被丈夫跟踪…

    丈夫先是用车撞了她几次,然后又疯狂的捅刺了十几刀…

    就这样,妻子死在了丈夫的屠刀之下,现场十分的惨烈。


    这种情况下,王某肯定也难逃一死。最可怜的就是两个孩子。

    不得不说,这位王某实在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


    夫妻之间有什么矛盾,都不应该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离婚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凶手的行为却让离婚变成了一场可怕的灾难,这也反映出凶手的心理可能存在严重的问题。


    古代中国把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五种关系称为“五伦”,分别用以忠、‌孝、‌悌、‌忍、‌善为准则。‌

    在五伦中,夫妻关系被排在首位,因为夫妻关系是家庭和睦、稳定的基础,正所谓“家和万事兴”。


    夫妻关系作为家庭亲密链接的核心,对孩子的影响重大且深远,孩子会直接模仿父母的言行开始成长。

    夫妻关系缔结,两个家族联姻,和睦的夫妻关系又是两个家族之间友好的基础。社会要和谐,离不开和睦的夫妻关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好说好散很难吗?何必非要拔刀相向呢?


    这件事情,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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