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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农业产业集群的一种,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发展模式,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演化过程中的一种地缘现象。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以某一种或几种农产品为主导产业,以贸易和非贸易的方式将众多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上下游服务企业以及政府、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支撑机构紧密结合,展开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组织。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融合了市场组织资源配置、信息交流、科技创新、理性决策等职能优势,以及层级组织便于领导、分工明确、目标统一等管理优势,是稳定市场组织与灵活层级组织的结合,可提升整个农产品加工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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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企业发展、社会影响与产业振兴三个方面:(1)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不同规模加工及上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可大大降低企业的信息、交易、运输、劳动力等生产成本投入,节约的更多资金可投入到产品和技术方面,通过技术创新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大幅提升产品质量,形成企业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2)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社会资源的高效调配:通过建立企业间、企业与其他机构间的商业网络,利用共同的文化基础,有效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实现内部共享交流,促进相互合作、相互扶持,共同抵御外部风险,使得社会资源利用效果最大化;(3)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有利于加工及相关产业振兴:通过规模化集聚形成规模优势,通过分工合作提高专业化程度,面对外部竞争时,企业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将提供更专业、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将更容易打造区域品牌,从而带动地区经济振兴发展。由此可见,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是通过充分利用农业及自然资源,以壮大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手段,以农产品加工的主要方向,促进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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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每一个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需要经过十几年至几十年的时间考验,才能成为真正对农产品加工业有所助益的组织形式,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由于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通常由大量中小企业共同组建形成一个整体,因此将企业数量、集群成长度两个定量指标,抗风险能力、自组织能力两个定性指标以及组织结构一个综合指标共5个指标作为判断依据,可将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萌芽阶段、成长阶段以及稳定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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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获得了长足进展。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仍保持缓中趋稳、稳中有进态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年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营业收入14.69万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食用农产品加工完成营业收入96929.7亿元,占全部的66%。从细分行业来看,肉类加工、制糖、乳品加工增幅明显,均在10%以上;而皮毛棉麻加工、橡胶制品加工与饲料加工均体现为负增长。由此可见,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行业性差异,相关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同样依据所属行业的不同,在数量、成熟度等方面体现出较大的行业差异。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除行业性发展导致水平不一以外,地域性发展也是现状特点之一。由于市场经济发达、机制健全的地方容易孵化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因此我国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由沿海地区起源,从珠三角到长三角,再由环渤海地区逐步北上,最终,包括中西部地区的绝大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都形成了自己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只不过在数量和发展水平上有所不同。总体来看,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产生和发展时间较短,大多处于萌芽或成长阶段,稳定发展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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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来看,如何快速过渡萌芽与成长期,以及如何保持、延长稳定发展期显得尤为重要。综合考量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高组织性、高效益性以及对相关产业的推动作用,未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应该:(1)加大政策引领力度:政府不仅需要出台资金、用地、人才、科技等支持政策支持产业集群的建立,同时需要辅助建立监督产业集群运营情况的管理机制,以便及时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进行纠偏;(2)培育示范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在产业集群组织中的作用尤其重要,在科研机构、服务机构、政府的共同作用下,具有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夯实自身基础,扩大对外辐射带动的能力,从而壮大产业集群整体的科技、人才、生产与服务水平;(3)构建产业循环链条:产业集群致力于实现“三链同构”,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定位高端产品,打造供应链,实现集群内部循环高效运转与集群外部循环有效衔接;(4)强化专业分工架构:按照市场需求,细分产业集群内部的加工企业、服务商等主体,明确各自的上下游关系,并对可以共享的资源进行合作交叉,制定集群内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提高整体运转效率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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