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滕州市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企业在涉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相关单位、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度,引导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以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涉案企业接触涉密信息的渠道过宽,内部保密管控机制不健全。”据检察官助理耿文波介绍,“在走访涉案企业并进行‘面对面’座谈后,我们了解到,涉案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落实方面存在一定困惑。”
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文静在对近年来办理的侵犯商业秘密类案进行研判时,发现本地企业在保密制度存在漏洞、保密措施落实不力、保密意识薄弱等方面存在共性问题。“省检察院今年下发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办案指引中提出了商业秘密‘保密性’的认定要求,指明了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具体路径。”杨文静表示,经走访调查了解,本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现状与省检察院的要求普遍存在差距。
为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风险防控能力,该院立足本地实际,向相关单位、涉案企业分别制发检察建议。杨文静等人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本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商对策。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该院从完善保密制度、健全保密措施、加强保密宣传等方面提出建议,引导企业完善规范、填补漏洞,建立防范机制,助力企业升级保密管控能力。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打好“检察护企” 组合拳,将商业秘密保护关口前移,合力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最严防线,共筑商业秘密“防火墙”。
来源:《山东法制报》第8327期第1版
作者:姚媛、耿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