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重历史、尊重人性、彼此信任、互相成就”
最近跟委托人和朋友聊天,无意中听来了几个鬼故事,听起来很荒谬,但是有一些共性,所以记下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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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故事
STORY
第二:某朋友说,当前投资的问题不是发行人的财务情况恶化,而是投资人的财务情况恶化得比发行人快。
第三:一个基金的朋友说,以前基金投资者,净值跌到六七毛、亏个百分之三四十以后是绝对不会赎回的,不回本不赎回。但是最近发现很多投资者亏百分之三四十也开始割肉跑路了,问原因,在于自己本来的财务情况也在恶化,就算割肉,也得变卖流动性资产来给自己补充流动性。
三个鬼故事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异曲同工之处?不要对号入座,我们不宣泄情绪,我们试图寻找一下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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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借鉴
MEANING
第一,改变规则的时候,向规则的受害者支付了对价,而不是利用强制手段直接让非流通股直接可以流通。其实这样做原本可以更快,但是一刀切的后遗症也很严重,以后会有无数人解决问题只想着游说政策制定方,而不是更多想着怎么去平衡各方利益。那利益受到损失的一方没有办法反抗,完全可以选择直接跑路不玩,用脚投票,这个是当前很多政策困境下要改变最初约定一方值得借鉴的。
第二,股权分置改革没有强制每个上市公司分别送多少,尊重了每个公司的不同。当时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的是十送三方案,也就是流通股股东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赠送的30%股份,获赠的股份不除权,这点被大多数上市公司所采纳。但是也有一些控股权不那么牢靠的公司送不出来这么多,就采取了送现金,或者送现金同时增发的方式,也有一些大方的企业选择了送更多。最后大致是一司一策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充分发挥了上市公司和主办券商的主观能动性,尊重了历史原因留下来的各种遗留问题,允许差异化解决。
第三,股权分置改革没有设严格的时间表,允许条件成熟的公司先行,成熟一批解决一批。最后实在有困难没解决的,也按照原状先放着,只是进行了ST处理,限制了涨跌幅限制而已,但是这些个别条件不成熟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影响最终的大局,也没有影响整个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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