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华:我对“代数推理”的认识与等价意识⑴

教育   2024-09-14 22:18   陕西  

正文内容:

一、简要回顾
往年“数学行者”大会的安排是3天以教材教法类为主2天是“于特专场”以解题研究为主考虑我的专场从2016年在无锡第1场算起至少已经讲过6分别是无锡南京杭州桐庐嘉兴上海继续开展我的专场讲座内容难免有所重复听众也不免有厌倦感因此今年的“数学行者”大会作出重大改进2场会议由我领衔与浙江三位优秀的年轻专家分别讲半天专题研究

事实证明这样的安排是科学的浙江三位年轻专家郑瑞郑栋栋徐君斌),无论解题研究还是教学讲解水平都是一流为“数学行者”大会赢得了非常好的口碑也为与会者的学习效果作出重大贡献

二、代数推理

在第2场的专题讲座中我尝试讲解了“代数推理”专题这个专题在初中相对来说较为冷门由于2022课程标准的导向才逐渐为大家重视起来

我本是一名高中数学教师2010年时评上“江苏省高中数学特级教师”本以为讲解这样的专题应当非常轻松但当入手准备后才发现要将这样的专题讲好非常累人

1.我的认识

无论当初的课标还是我的个人理解几何确实需要学但不宜太难在帮助学生学会逻辑推理言必有据发展图形感知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方面几何确实有着独特的功能但在几何学习上花过多时间做很多难题在我看来这是没有必要的毕竟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教学应当是大众数学而非精英教育一方面进入高中后在知识层面上平面几何对学生的后续学习作用不大另一方面学生进入高中在学习了向量与复数工具后以前许多几何难题将有更加优雅简洁的解法

而“代数推理”则不同了显然从初中起进入高中乃至进入大学利用函数方程不等式等解决问题的思想几乎随时伴随着整个学习生涯尤其对于不为许多人重视的“等价意识”不但对人思维的严密性提出更高要求而且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深刻理解数学中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制约关系

2.地区差异

可以这样说所有人对几何在中考试卷中的重要性印象深刻但对“代数推理”的认识大多数地区的老师缺少相应的认识这是由于各地中考试卷风格不同除了北京南京浙江等地区有重视考查“代数推理”问题外多数地区的中考很少考查这类问题

对于许多地区的中考数学试卷来说,无论几何内容占比,还是几何难度,之所以非常大,这往往与两个因素相关:
⑴几乎所有命题人都是几何学得好的人,他们对几何都怀有特殊的情感;
⑵通过几何增加试卷难度,这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但要通过代数内容,较为得体地增加试卷难度,这在初中阶段,对命题人提出非常高的要求.

3.衔接教学

就知识层面而言在我看来“初高中衔接”的说法应当是一个奇怪现象果真这样的说法是科学的那么这是对初高中数学课程标准的制定专家们来说将是一个极大的嘲讽

道理非常简单初高中数学课程标准都已经重新制定专家们怎么可能不作沟通而让初高中的数学教学在知识上层面上存在脱节现象呢?

如果说在学习方法层面上初高中数学学习存在差异这是客观事实进入高中后许多知识较为抽象晦涩难懂不再像初中问题那么感性具体作为高中数学教师既要提醒学生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及时作出学法指导,同时也要求高中数学教师尽可能将课讲得通俗易懂

总之,在初中阶段,加大“代数推理”的教学与考查,这既是科学的,也是合理的
三、等价意识

早年我在读高中时,那个时候讲数学思想,主要指四大数学思想:数形结合,分类讨论,函数方程,等价转化.现在前三个仍然是热点说法,但第4个“等价转化”的思想说的人却少了.而我认为,“等价转化”的思想太重要了,能够培养人缜密地思考问题,避免失误.对此,数学教学不但应当给予高度重视,而且在初中数学教学中就应当开始渗透

在中学阶段“等价意识”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等价变形等价代换

四、分式方程

本文先从“解分式方程”阐述“等价意识”的培养

从大数学角度讲,解分式方程本应有两种方法:等价法检验法

所谓“等价法”只要保证每一步变形等价结果无需检验

所谓“检验法”先不管变形是否等价在得出结果后只要将解出的根代入原方程检验即可

九十年代时经常有如下一类问题:

已知方程2x2kx2k1=0的两实根的平方和为29/4求实数k的值.

等价法的解法过程是将Δ0捆绑考虑;检验法的解法是先大大咧咧地求出k的值再代入原方程检验是否有实根

比较之下,这里的“等价法”就不是好的解法,这是由于学生未必会解相应的不等式,而“检验法”则非常简单,只是将具体值代入检验即可.但如果将题目条件改变一下,并且结论要求k的取值范围,那么就只能采用“等价法”求解.

在教学过程中,这两种解法都应当讲,而不是“单打一”只讲其中一种解法.

类似问题有很多,如二次函数“区间最值”求参数的值,可以分类讨论解答,也可以“大大咧咧”地求出各种可能情况下参数的值,然后分别代入检验是否自洽就行

当下的初中教学现状是由于在初中阶段对“等价变形”几乎不作要求而部分教师在专业素质上也较为欠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讲“检验法”即简单地对“起点”与“终点”作一个检验而很少带领学生从过程中分析为什么会出现“增根”

正因为这样的现状,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出现两种现象:

1.凡是出现分母含有字母的方程分式方程),即使明显没有增根但解之后都必须要有一个象征性地验根过程

2.出现许多与“增根”相关的习题

其实严格意义上这些都是不科学的道理非常简单只要在解法过程中保证变形等价就不会出现增根如此又为什么需要验根呢?

如同平时数学教学总是以简单的例子阐述深奥的道理.这里以苏科版八下P116的例2两道题目为例,阐述“等价意识”的培养
先看第1道例题:

方程变形为30(x1)=20x这里变形等价吗?撇开题目内在要求不谈从表面形式上讲这里的变形不等价.这是由于:
在原先方程中,有x0x≠-1的限制,但在变形后的方程30(x1)=20x中,却失去这样的限制了.因此在解后续方程中,假如出现x=0x=-1这样的根(这是极有可能的),那么这些根肯定就是增根.都是变形惹的祸!

那么用“等价法”如何解答呢?

显然这样解答不可能出现增根自然最终也不需要验根.

有人认为这样的解答反而麻烦.其实不然如前面所说我这里借助简单的例子阐述“等价变形”的数学思想.

通过这样的讲解短期好处是:让学生明白产生增根的原因;长期好处是:培养学生等价变形的意识.

再看第2道例题:

除了“去分母检验”与前面讲解的“等价法”外此题也可以如下解答:

显然这样的变形是等价的继续整理左边并向右边移项得:

显然这样的变形仍然是等价的继续:

因此原方程无解

这样的解法不但正确而且对“等价变形”的理解也将更加深刻

我的观点是:考试虽有纲,思想却无界.意思是说,一方面,我们教师要了解考试要求;另一方面,对于重要的数学思想方法,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尽可作适当阐述,而不应受考试要求的限制.考试有范围限制,但课堂教学是动态的,教师在不过于增加难度的情况下,尽可在数学思想上作拓展讲解简要说教与考还是有区别的>但现实情况是,多数教师循规蹈矩,照本宣科,没有带领学生体会“等价变形”的数学思想,这是令人遗憾的
四、大会例题
在今年的“数学行者”大会中,我的“代数推理”讲座由于时间限制,许多例题没有来得及讲,因此我要借助公众号文章对这些例题作详细分析.虽然文字阐述没有即兴讲解生动方便,但可以弥补大会没有讲完的遗憾,同时,也可以让更多关注公众号的人学习与收获

撇开“小题巧解”不谈,从大题角度讲,本题可以用“等价法”解答:

因此本题答案为D

由于解分式方程,师生均非常熟悉,长期以来,大家都习惯于“检验法”,因此通过这样的例子来说明“等价意识”的重要性,可能并不令人信服,甚至有部分人不习惯.更何况文字表达困难口头讲解容易.对于多数人来说,习惯于听有人讲解,而要通过阅读文字,体会数学思想方法,这是需要付出一定艰辛与努力.

设想将“等价意识”写成一个系列文章,通过对大会后续例题的讲解,我坚信,大家将会越来越来认识到“等价意识”的重要性,否则初中阶段的部分问题将令我们非常苦恼而困惑.


妙解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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