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容不得任何人贪墨侵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强调,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据光明网报道,国家医保局23日发布通报称,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履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此次,国家医保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江西省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包括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分解收费等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涉及违规收费9000余万元。
根据通报,面对82项问题、3466.7万元的违法违规金额,有的医院在自查自纠中竟然零作为,直至飞行检查结束两周后才象征性地退回3.23万元,这种敷衍的态度,是利益驱使下的侥幸心理作祟,也是对医保监管体系的公然挑衅。
国家医保局对7家医院的骗保行为进行了详细披露,每项违规操作都被一一列出,让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也再次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态度:任何“自导自演”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自食恶果。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医保局通报中的说理部分,既严谨又生动,将复杂的医疗违规行为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比如,将重复收费细化解释为“计算机维修不仅要收维修费,还要收开机、登录费”,或是“外出就餐,餐厅收了米饭费用,还要收煮饭的‘水钱’”。这样“接地气”的解释,给存在类似行为、或是低估飞行检查严密性的医疗机构提了个醒,应当以案为鉴,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提升医保基金使用规范性。
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医保生态环境,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近年来,政策信号不断释放,监管举措不断加码,打击欺诈骗保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来,还需要继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高发行为,构筑全链条监管防线。例如,以部门协同强化治理成效,推动医保、检察、公安等部门形成综合监管态势;开展大数据筛查分析,以技术赋能提升监管精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抽查复查,对自查自纠严重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切实履行好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国家医保局、工人日报、中国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