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违规分析——分级护理

文摘   2024-12-18 17:30   陕西  

护理分级标准

护理分级:指在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

依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分级方法】:

1.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 Barthel 指数评定量表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3.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的护理分级。



【分级依据】: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a)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b) 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c) 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c)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d) 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a) 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b)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c)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分级护理项目内涵


三级护理:

适用于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指导患者完成生理需求及康复。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护理记录。不含专项护理。



二级护理:

适用于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生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或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或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患者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护理记录。不含专项护理。



一级护理:

适用于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根据病情实施基础护理,根据医嘱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预防并发症,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和康复,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护理记录。不含专项护理。



特级护理:

适用于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的改变,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根据病情实施基础护理、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措施和安全措施,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特护记录。不含专项护理。


常见医保违规行为

1.级别护理合计天数超出住院总天数(部分地区有明确规定收入不收出)。


2.级别护理费计价单位为“日”的诊疗服务项目,每日收费大于1次。


3.高靠护理级别收费,如收取一级护理费用的患者经常上午输液后就离开医院,回家休息。


4.未根据患者病情好转情况调整护理级别,如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但患者入院至出院全程均为1级护理。


5.收取特殊疾病护理的同时,收取级别护理费。

来源:中国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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