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公告

民生   2024-12-18 19:41   陕西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应征,现将我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性应征青年:男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

女性应征青年: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二、时间安排

男兵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女兵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四、报名方法

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时务必要准确填写应征信息。报名通过后根据县征兵办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五、优待政策

(一)《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22〕5号)。

1.公务员招录计划,根据中省市规定,按照不低于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靖边县参军入伍且服役满五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

2.事业单位招聘,①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参军入伍时,由相关部门采取面试的方式备案,退伍后按特殊人才招聘进入市(县)直事业单位工作;②根据中央、省上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靖边县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靖边县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创业就业支持,人社部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上限2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

(二)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

1.部队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2.家庭优待金:两年义务兵期间享受家庭优待金(硕士研究生以上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中职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15000元、20000元;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5.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奖励金:“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三)升学优惠政策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四)部队培养

1.首次选取士官高定: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选改为军士,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再次入伍的,以往服役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一并计算确定士官级别;

2.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提干;

4.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奖励可以保送入学。

(五)就业服务

1.安置工作:服役满12年或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1)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2)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3)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3.自主就业创业优惠:(1)税收优惠;(2)创业担保贷款;(3)创业孵化;(4)免费职业教育培训;

4.优先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岗位等,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网上求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网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

六、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对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的人员,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作除名处理。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金,并将拒服兵役行为和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具体征兵政策解读、报名咨询电话:0912-3489280,0912-3489288,也可就近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

靖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来 源丨靖边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图文编辑 | 张敬楠

责任编辑 | 王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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