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26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咸宁市地方标准评审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杰军主持会议。市局标准化科、法规科、质量与标准化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此次评审会旨在进一步提升咸宁市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也为咸宁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四化同步”、“五种形态”标准体系构建,特别是在场景应用方面找准了“切入点”。
评审会上,8项标准起草单位代表对各项地方标准的起草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其中《叶菜用甘薯周年高效栽培技术规程》等6项规程,聚焦于咸宁市特色农业产业,从种养植技术规范到产品质量要求等多方面设定标准,旨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运行指南》等2项规范和指南,则围绕当地消费纠纷调解、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等方面设定的标准,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样板”。
经过严谨的评审和充分的交流,专家组一致认为,此次提交评审的咸宁市地方标准总体上符合地方发展需求和标准编制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专家组也要求起草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标准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确保标准的高质量发布和实施。
刘杰军表示,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于咸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此次评审会的顺利召开,是咸宁市推进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咸宁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工作指明了方向,助推咸宁市特色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了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咸宁市地方标准体系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地方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地方标准的指导和推广力度,鼓励更多企业、行业和单位参与标准制定,以标准引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确保咸宁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顺利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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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丨标准化科
编辑丨孔祥轶
审核丨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