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费!不收费!不收费!

楼市   2024-12-17 21:19   湖北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应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向市场监管部门

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随着年报季来临,

年报诈骗分子

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在此,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

谨防“年报诈骗”。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01
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02
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03
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04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05
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END-

来源丨市说新语

编辑丨孔祥轶

审核丨黄   勇



要闻精选:






习近平在湖北考察调研


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干货!湖北优化营商环境15条措施来了

扫码关注我们

咸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咸宁市场监管
发布咸宁市场监管重要信息,解读重大政策,提供政务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