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保障改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相应推进。这一时期社保制度建设具有显著的配套性、应急性、探索性等特点。配套性,即改革的内容从单位保障到社会缴费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应急性,即随着改革的深入,为防止和应对出现大量下岗工人,快速建立起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性,即中央确定了一些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具体操作方面不少由地方自行试点,因此各地的相关社保制度并不完全一致。
进入21世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体系建设呈现功能更全、制度更规范、覆盖面更广等特点。功能定位上,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制度,上升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度体系上,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体系框架。保障范围上,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从企业职工扩展到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初步实现了社会保障的全覆盖,其他主要保险覆盖面也快速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优化制度框架、完善基本制度、改进运行机制等特点。一是优化制度框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适时调整优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和保障层次结构,进一步明确基本社会保障的功能定位,形成保障层次更丰富,基本保障更具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二是完善基本制度,改革医疗保障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改进职工社会保险适用性,让各类灵活就业群体能够加入保险体系。三是改进运行机制,建立相关社会保障项目的统筹协调机制,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全国统筹制度,畅通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形成更加有效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7亿人,覆盖97.4%人口。待遇水平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金管理不断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也有效发挥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积极作用。
客观环境的深刻变化给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带来新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人口等形势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群众在公共服务需求上还有许多新期待。新方位、新阶段、新任务,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征程中,需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变化,谋划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发展。
主要政策建议
(一)改革完善社保制度架构。一是建立“1+N”养老金制度。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金,外加补充养老金制度体系。政府将第一支柱养老金明确为“保基本”,同时发挥市场在丰富完善养老支持体系上的积极作用。二是确保人群全覆盖。重点是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化过程中尚未获得社保支持的居民纳入社保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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