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下调方案终于来了!
昨天晚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下称公告);同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下称倡议)。
10月31日成为关键时点,在此之前,银行将统一进行批量调整;在此之后,满足条件的借款人可以按一定规则,与银行自主协商,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或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以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1、如何调整?
答: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批量调整阶段,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都可调整。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就在发文前,已经有好几家银行公布了接下来的安排,不少已经都将于10月12日公布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
2、借款人最快何时可以享受批量下调存款房贷利率?
答:倡议明确,2024年10月31日前,商业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再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让借款人尽早获益。
3、借款人利率可降至什么水平?
倡议明确,批量调整阶段,商业银行将在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降至不低于-30BP。
也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借款人根据下方的“重定价日位于不同区间的房贷加点调整后利率示例”,可以查看自己调整后在不同时间段的利率水平。
比如,某借款人的重定价日为每年5月1日,则可以看下方表格的倒数第二行,在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30日,利率为3.95%+调整前加点;在2024年10月31日至重定价日,利率为3.95%-30BP;在重定价日至下一个重定价日前一日,利率为最新LPR-30BP。
此外,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以最新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例如,利率为4%的固定利率存量房贷,最新5年期以上LPR为3.85%,先将其固定利率转换为4%=LPR+15BP,再将15BP调整为-30BP。
对于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
假设2024年10月31日进行批量调整,假设2024年10月21日报出的5年期以上LPR跟随央行政策利率下降0.2个百分点,由当前的3.85%降至3.65%,后续保持不变。举例来看:
由于2024年2月、7月5年期以上LPR还分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因此,对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明年1月1日LPR重定价后,利率为3.35%。
重定价日为合同发放日对日的,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重定价日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日至2月19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当时的LPR4.2%-0.3%),重定价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2月20日至7月2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65%(当时的LPR3.9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7月22日至10月20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55%(当时的LPR3.8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若按当前LPR计算、2025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假设借款人调整前的存款房贷利率为LPR+55基点,即4.75%(4.2%+55个基点)。则2024年10月30日批量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降至3.9%(4.2%-30个基点),2025年1月1日重定价日后将降至3.35%(3.85%-55个基点)。
若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借款人的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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