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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证残疾人统称重点人群。
重点人群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在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3年内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贴息标准给予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200BP),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贴息案例
某符合条件的重点人群,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贷款80万元,假设银行的贷款利率是6.5%,签订合同当日的LPR是3.45% 。
贷款一年实际需要支付的利息是:80万元*6.5%=5.2万元 。
创业担保贷款可以贴息:80万元*5.45%=4.36万元。
自行承担利息=5.2万元-4.36万元=0.84万元。
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22年2月10日前注册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2022年2月10日及其后注册的补贴标准为10000元。
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初次成功注册开业且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入驻经认定的县级创业园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每年按实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其他重点人群每年按实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未入驻经认定的创业园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每年按实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贴,其他重点人群每年按实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按年申请,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重点人群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1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其中,从事电子商务创业的,补贴标准可上浮20%。按年申请,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青田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青田县临江东路29号),咨询电话0578-6834753。
来源: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