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院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术   2024-10-25 18:19   北京  



关于开展职业院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评价为抓手大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为此,人才发展专委会专项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

人才发展专委会在保障和服务国家部委各类人才项目同时,已为全国800余所高校提供第三方小同行评价服务,包括浙江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电子科技大学、暨南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温州大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等各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的职称晋升评审、人才引进评审、聘期考核、人才项目遴选等30多种评审场景。

为更好服务职业院校各类评审工作需要,现专项开展评审专家库扩容工作,遴选一批优秀高等职业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专家加入学术桥专家库,提请给予支持与推荐。


推荐专家的要求与说明


专家库现拥有各层次、各类别专家50多万名,覆盖全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大部分普通高校、部分职业院校专家,其中包含两院院士、长江、杰青、万人领军、四青等国家级专家3万余名。


一、推荐要求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具有高级职称,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在职专家,第一批专家遴选每所院校限定入库30名。


二、专家信息

专家登录网址:www.hr.edu.cn/zjk,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专家信息,点击“确认报名”即可。专家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称、职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学科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就职单位、部门/学院、获得奖励或称号等。




三、证书颁授

秘书处(学术桥)审核专家信息通过后,为专家颁发“评审专家特聘证书(电子版)”,并享有相关权益,受邀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四、参与评审

受聘专家可优先受邀参与国家、地方、各高校、机构的相关评审评价工作,并支付专家评审费。


五、联系方式

人才发展专委会 秘书处

联系人:李哲

联系电话:

178-1075-7901 
010-51077778

邮箱:office@hr.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9号学术桥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

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原件

关于开展职业院校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责编:长白

审核:云顶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分享之用,如果侵权请留言通知我们删除。

延伸阅读

 

【通知】新时代高校人才发展与评价实践工作中改革与创新案例征集

征稿啦!人才发展专委会邀您一起关注高校人才引进和管理


人才发展专委会
开展人才研究 服务人才发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