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编外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简阳市马号街33号,简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楼,联系电话:028-27232276。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简阳市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4.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0日),女性“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30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5.报考人员现场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网址:http://www.chsi.com.cn/);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获奖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3.面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报名未达比例的,经本单位研究后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若面试当日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5.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6.面试考试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考试信息将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考试信息一栏公布,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三)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我单位研究,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正式用工关系。用工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四、编外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工资按规定执行。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简阳市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27227931
咨询电话:028-27232276
2024年成都市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2024〕24号)规定,为招聘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我局所属大邑县人民医院等3家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12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详见《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9月23日)。
7.有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7:00。
3.报名程序:应聘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各项内容并用A4纸竖式打印(本人签字)扫描后和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本人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文件请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见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以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本人签字);
2.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彩色打印)并签订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24年11月,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考核的方式及主要内容。面试考核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常见病病因及诊治阐述,健康教育演讲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形成差额。若没有形成差额的(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情况),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签约、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计划招聘名额时,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逾期未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
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且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用人单位与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出现的招聘缺额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
体检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安排在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相关待遇
(一)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在大邑县服务年限不低于7年(含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另按《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的通知》﹙大邑府办函〔2024〕24号﹚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咨询电话:028-88222901 028-88292907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8267125(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024年大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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