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德阳市旌阳区新闻宣传人才供求现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宣传部归口领导事业单位旌阳区融媒体中心编制内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名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条件及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名额 |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条件 |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 岗位职责 | 其他条件 | |||
旌阳区融媒体中心 | 专技岗位 | 2 | 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 | 学士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从事主持人工作 |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一级乙等或以上。 2.有播音主持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
三、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 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事业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国家及我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时段,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588号908室。联系人:郭婷,联系电话:13778211993。
4.报名材料:
(1)德阳市旌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德阳市旌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2)。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6)个人简历1份。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0名,则直接面试。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10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查阅个人资料、谈话了解或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三)考核
1.考核内容
考核包含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两方面内容,其中,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专业化面试10分钟,专业化面试包括一分钟口播新闻稿和对新闻事件即兴现场评述。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化面试×50%。
本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分数仍相同,则以专业化面试主考官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
3.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岗位招聘名额。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排名与查询。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正取体检人员,并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进行公示。
(四)体检、综合考察
1.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综合考察。出具体检结果次日即考察开始日,考察需在120日内完成。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后出具考察结论书,并写明考察是否合格。
(五)聘前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进行为期7日的聘前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公示有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聘用确认。聘任确认后,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流(调)动。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聘用确认。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考核招聘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关系。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德阳市旌阳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13618102118)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共分三类岗位,其中综合岗招聘3人,计算机岗招聘1人,医药服务岗招聘1人;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数据处理及医疗保障等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不限性别,年龄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良好的写作和理解能力;
6.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责任心,能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医学、药学、护理、法律、财务、计算机学历背景或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岗位专业技术条件
1.综合岗:法律专业优先。熟悉word、excel操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适应加班。
2.计算机岗:数据库、硬件维护、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word、excel操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适应加班。
3.医药服务岗:有医学、医技、药学、护理相关资质的优先。熟悉word、excel操作,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工作细致、耐心,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变能力,能适应加班。
(三)加分情况
1.加分对象:获得初级医师、医技师、药师、护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相关资质的加3分;获得中级医师、药师、护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相关资质的加5分。
2.加分办法: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面试不再重复加分。同时具备多个可加分条件的不叠加,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以邮箱接收的时间为准)。资格初审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毕业证(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电子扫描件或学信网相关证件页面截图、《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认为可以提交的材料(如有)等,发送至邮箱snybzxzhk@163.com(请在邮箱主题栏标明应聘者姓名、岗位及报送资料)。
3.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
1.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面试总分分别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岗位,将剩余招聘名额调整至高于3:1比例的岗位。
4.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后的总分高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3:1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如因缺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笔试开考比例调整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3:1时,面试正常进行。
5.考试计分办法。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项+面试成绩×50%(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和相关网站查询(包括但不限于:学信网、信用中国、相关执业证书发放机构网站)的方式,核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条件,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现资格、证书、经历不实的,还将向相关机构进行通报和失信惩戒处理。
(四)体检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费由拟聘人员个人承担,自行在市内三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无失信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由聘用单位采取实地走访或电话核实的方式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
(六)公示
考试、体检合格者在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3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
1.与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按相关规定与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放弃入职的,用人单位经评估后,可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聘用等。
3.新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一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核定的遂宁市市直机关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的招聘通告、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等事项均在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通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畅,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通告由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咨询电话: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25-2222580
监督电话: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825-225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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