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我司收到上诉人深圳建信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云公司)与被上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公司)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一案的终审裁定,最高院经审理,裁定建信云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本案经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并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建信云均败诉!
最高院认为,广联达公司与建信云公司是否取得竞争优势均是市场公平竞争的结果。经营者通过正当竞争取得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合理预期,理应受法律保护。建信云公司所称涉案系统与工具软件之间存在“裁判员”与“运动员”关系,既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也并不恰当。
裁决相关内容如下:
来源:广联达融媒体中心
编辑: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