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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ID:xhszzb)
沪深北交易所11月6日消息,根据沪深北三所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沪深北交易所起草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指南》),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先行设置《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后续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指南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A股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未来将形成以《指引》为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沪深北交易所还将结合上市公司实践情况,持续总结上市公司最佳实践,加强对《指引》和《指南》的政策评估,不断增强制度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在市场人士看来,《指南》为上市公司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识别重要性议题、分析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等提供“工具箱”和“百宝书”,同时将《指引》中的相关披露要求细化为披露要点,提供具体的适用解释,便利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
便利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沪深北交易所前期制定出台《指引》,系统规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反映,希望结合上市公司实践,提供更加具体的应用指南,帮助公司更好理解和落实《指引》相关要求。为此,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沪深北交易所结合市场诉求,针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起草《指南》。起草过程总体坚持四方面思路。
具体来看,推动实践先行,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意识。《指南》定位于《指引》的“教科书”和典型实践推荐,内容既包括披露要点提示和示例,也涵盖了重要概念解释、主要实施步骤、相关参考索引等,旨在推动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强化管理、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以更好的实践推动更好的披露。
辅助参考为主,不设置额外的强制披露要求。本次起草的《指南》以《指引》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报告披露要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额外强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负担。
突出重点难点,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指导。《指南》针对完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应用等重点难点内容,给予必要的细化指导。相关内容既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也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现阶段实践情况。
坚持系统思维,稳步推进健全制度体系。本次先行设置《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后续将在证监会统筹下,根据市场需要加快推进其他重要议题具体指南的制定,逐步实现对《指引》重点内容的全覆盖。
毕马威ESG咨询合伙人胡颖华表示,《指南》明确了指引实施的落地手段和方法论,也给出了诸多重要的工具,提供了“工具箱”。如“双重重要性评估”的方法论,气候风险和机遇识别、影响以及财务量化的方法等。此外,上交所制定《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还明确将持续优化ESG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积极推出数字化工具和培训服务,为上市公司编制ESG报告提供“工具箱”。
总的来看,在《指引》的框架和要求下,《指南》更多从实操层面做出细化,就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提供参考,指导《指引》落地实施。相较《指引》这一“考纲”,《指南》堪比“教科书”,《指引》+《指南》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的规则矩阵。
商道咨询管理合伙人刘涛认为,本次起草的《指南》定位于《指引》的“教科书”,基于《指引》做了进一步细化指导。其中《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主要解决了《指引》要求下《可持续发展报告》“怎么披露”的问题,包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双重重要性评估分析方法、报告框架等市场反映较多的重点难点内容;《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重点解决了单个议题“披露什么”的问题。作为《指引》的首个议题披露指南,将《指引》中气候变化相关披露要求细化为披露要点,提供具体的适用解释。
《指南》的出台将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指引》相关要求,为公司开展可持续发展披露提供指导,以更好的披露推动高质量发展。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健全
近年来,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推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作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环节,持续完善相关规则,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健全。
2017年,证监会要求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环境信息。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2021年修订定期报告披露规则,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碳减排措施和效果。
今年4月,新“国九条”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4月12日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引》要求重要指数成分股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450余家公司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最晚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这些公司家数占比虽不到全市场的10%,但市值占比超50%,能够满足多数投资者需要。同时,还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但也必须符合《指引》要求。
商道咨询管理合伙人刘涛认为,《指引》充分考虑绿色低碳转型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实践能力,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点披露内容之一。作为国内资本市场首个系统规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指引》将显著提升上市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等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可比性。《指南》则将《指引》中的相关披露要求细化为披露要点,提供具体的适用解释。
刘涛表示,《指南》中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关键议题设置专章,形成围绕气候相关议题的规则解读与操作指南,包括气候相关影响重要性评估、财务重要性评估、气候适应性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流程和方法、气候相关转型计划,明确气候相关议题的披露要点等。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生态持续优化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随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绿色投融资实践更加丰富,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生态持续优化。
一方面,报告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双升。随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健全,上市公司绿色投融资实践更加丰富。
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超22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家数再创新高,近三年披露家数年均增长约20%。
发布相关报告的公司中,超过40%的公司已建立ESG治理架构、搭建ESG制度体系,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超60%公司识别并披露了重要性议题分析过程;超70%的公司组织利益相关方以调研、座谈和问卷等方式参与相关工作。与此同时,报告中的定量信息也持续增多,超1000家上市公司不同程度披露了碳排放量情况,近三年披露家数年均增长50%以上。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寻求专业咨询机构支持的目的已不止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本身,还将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作为市值管理工具,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一些公司开始从战略层面审视可持续发展的价值,比如开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识别重要可持续发展议题、完善可持续发展管治体系、梳理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搭建可持续发展信息系统、设定可持续发展目标、将可持续发展绩效融入原本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实质上的可持续发展改善来优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胡颖华说。
刘涛关注到,今年以来企业对此工作愈发重视,在专业咨询机构助力下,一些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可持续发展岗位或部门,并成立公司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工作组;一些企业开展了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专项评估、可持续发展管理方面战略规划,并着力提高管理层和员工的可持续发展管理认知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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