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滑倒维权指南:在加拿大,雪和冰的纠纷谁该负责?
寒冬的到来让人行道上的冰雪成了意外事故的隐患。一位住在安省Oakville的华人居民便遇上了糟心事,在清晨走过别人家门前的人行道时滑倒受伤,不仅被送进了急诊,还发文询问此类情况是否能起诉房主。
这件事引发了对加拿大冬季责任划分的讨论,以下为相关法规和案例分析。
谁应该负责人行道的积雪?
在安省,包括Oakville在内的人行道维护责任,通常由市政府承担,而非房主。这意味着,摔倒事故中主要责任方往往是市政府,而非门前的房主。然而,有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房主是否有额外疏忽?
如果房主人为增加危险,例如将清理的雪堆在行人必经之地导致结冰,或者让私家车阻碍人行道清扫,他们可能需要为此承担部分责任。市政府的合理清理责任
根据安省《责任法》(Municipal Act, 2001),市政府需在“合理时间”内清除积雪。如果受害者能够证明市政府未履行这项职责,他们可尝试追究其“严重疏忽”(gross negligence)的责任。共同过失原则
如果受伤者穿着不适合冰雪天气的鞋子或未留意路面情况,这种“共同过失”可能会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温哥华案例:房主无罪
2023年,温哥华一房主因未清理门前积雪被市政府起诉,法院最后判定房主无罪。法院指出,法规要求的是“理应清除”而非“完全清除”,且部分清理行为已表明房主尽了合理责任。
本拿比案例:房主无需赔偿
在一起老者摔倒致瘫的诉讼中,尽管控方律师提出房主未尽注意义务,但法院认为:人行道归市政府管理,房主无管理责任,且黑冰难以察觉,最终判定房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起诉的实际操作
针对市政府的诉讼有严格时限,需及时提交通知并准备充分证据,例如医疗记录、事故照片等。在温哥华市政府报告中,仅2016-2020年因积雪问题支付的赔偿就高达780万加币,显示相关诉讼并非少见。
提醒业主:尽责但不必恐慌
对于业主来说,依规在合理时间内清理积雪和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即可避免多数法律纠纷。如果尽责后仍发生意外,无需过度担忧被追究民事责任。
冬季雪路危险,出行需谨慎。无论是市民还是市政府,尽力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社区的共同责任。
资料来源: 超级生活 图片来自网络 如有不当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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