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盗掘、非法买卖文物等犯罪行为,倡议推动全区14家成员单位组成金源文化公益保护共同体,创新工作机制,并组织召开《哈尔滨市金上京遗址保护条例》施行推进会,为成员单位开展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指引。
一、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物安全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始终将打击文物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故意毁坏遗址、倒卖文物等案件提前介入,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察、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如,2024年8月25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带领工人对承接的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阿城农场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11号方涵施工时,施工人员进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半拉城遗址文物保护区,对半拉城遗址造成破坏。经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此次施工行为对半拉城遗址的文物本体的局部原状造成严重损毁,改变了遗址的原有历史风貌,给半拉城的布局结构研究带来了较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文物罪。案发后,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前往案发地点进行实地勘查,查看文物保护区破坏情况,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了案件相关线索。2024年11月18日,第一检察部二次走访案发地点,查看破坏地区的恢复情况,并于当日走访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阿城农场有限公司,倾听企业意见及下一步施工计划,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遗址修复和风险预防,引导相关单位合法施工。此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杜绝盗掘行为,共同保护好珍贵的人类文化遗存。2021年以来,第一检察部共保护遗址3处。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成立保护共同体,协同金源文化传承。阿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区14家机关单位共同成立了金源文化公益保护共同体,协同发力。各成员单位注重加强群防群治,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共同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磋商通报、诉讼联动、学习培训、联合宣传等八项保障机制,为以金上京会宁府遗址为主的全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并明确提出传承和发展金源文化的具体措施。同时,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行政单位签约建立了“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及磋商机制”,积极推进金源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二是助推遗址保护立法,深化《条例》实施。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有力助推了《哈尔滨市金上京遗址保护条例》的出台,并组织召开《哈尔滨市金上京遗址保护条例》施行推进会,邀请阿城区文旅局分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副局长及文旅局执法队、文物管理所的相关同志参加,在解读条例内容的同时,以遗址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为讨论重点,合力研究解决方法,为金上京遗址群的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指引。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文物安全防范。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专业”打击“职业”,针对文物犯罪集团化、职业化、智能化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打团伙、破案件、追逃犯、缴文物、摧网络,查清盗掘、盗窃、倒卖、毁损、走私、收赃等文物犯罪链条,摧毁文物犯罪网络,铲除黑灰产业,确保一网打尽、一个不漏。积极探索执法司法与文物保护相结合的专业化机制,从发现线索、移交案件、文物追缴到接收文物、研究保护,实现对文物的全流程监管。
三、强化法律宣传,提升队伍素能
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坚持打击只是手段,保护才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多渠道以案释法普法,通过在社区、学校等场所举办有奖问答、文物展览等文物保护宣传活动,联合媒体平台开展全媒体转播,向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拓宽群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引导人们共同守护文化遗产,覆盖人群达2万余人。
刑事检察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要求检察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部门干警开展常态化学习研讨,定期组织检察人员就热点问题、疑难案件进行研讨交流,以经验分享促共同提升。通过案例分析会等形式,不断锤炼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确保在办理文物犯罪案件时能够精准高效地打击犯罪。
近年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以监督促保护,通过精准打击、协同发力使金源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了更加鲜明的法治“底色”。
往期回顾
来源 | 厅文物管理与督察处
排版 | 张文璋
统筹 | 杨晓蕾 陈金丹
审核 | 吴 璇
监制 | 盛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