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原告使用Midjourney和Photoshop生成画作“伴心”并进行美术作品登记。后被告未经授权商业使用该作品。法院认可AIGC作品的可版权性,认定被告侵权,判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0元(其中经济损失1000元,维权合理费用9000元)。
以下内容来自当事人微博。
根据(2024)苏0581民初6697号民事判决,被告1杭州高斯气膜技术有限公司和被告2常熟市琴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琴湖溪里花园城)侵犯了原告(@土豆人tudou_man)的著作权、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署名权。经过审理,法院裁定我方胜诉,判决已于本月生效。
一、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
1. 作品维权
2. AIGC版权定性
AI生成内容的版权在国内一直处于模糊地带,缺乏明确定论,且相关判例非常罕见。因此,在法院及律师团队的支持下,我详细展示了我的创作流程,包括使用Midjourney和Photoshop的生成步骤、关键字的调整和迭代等。法院最终依据作品登记证书、创作记录等证据,确认了我的AIGC作品的版权有效性。本案的判决不仅对我,对所有AIGC创作者,乃至国家AI生态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如何保护AIGC作品?
结合本案,我为AIGC内容创作者总结了几点经验,以帮助大家找到有效的保护边界。
请仔细研读所使用AI工具的用户协议,了解其版权边界与权属关系。
• 大多数主流AI工具的用户手册都会说明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于独立拥有者;也有部分工具明确标注生成内容不可用于商业目的,或标明平台拥有专属版权。本次庭审中,双方均提供了软件用户协议,对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进行逐一解释。
对于重要作品,请完成登记和注册,确保有权威记录可供维权使用。
• 本案中,我的作品《伴心》于2023年2月14日在小红书平台发布,并在2023年4月7日通过国家版权局登记,登记类别为美术作品。庭审中,提交了作品登记证书、创作记录和发表记录,法院认定我为该作品的作者和著作权人。然而,由于缺乏经验,我未对《伴心》装置外观专利进行注册,给了被告在庭上辩驳的机会。因此,判决仅认定被告侵犯了我对图片作品的版权。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而非思想或创意本身。
美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等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依法应予保护。本案中,法院认定我的作品具有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范畴。法院指出,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性的表达,而非简单的创意或思想,因此,半个爱心气球的具体设计虽不具有独创性,但整个作品的独特表达仍然受保护。
三、数字版权任重道远
附判决书:
素材 | @土豆人tudou_man
来源 | 数据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