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② | 以“宪”之名 守护“未”来
文摘
2024-12-05 18:07
重庆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璧山法院干警为全区中小学老师及家长代表300余人带来了一堂《以“宪”之名 守护“未”来》的法治教育课。课堂伊始,法院干警黄崔溢向老师和家长重点讲解宪法的历史沿革、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希望在座的老师们、家长们,明确告知我们的孩子,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叫强奸,没有自愿与否的区别,都是要被刑法定罪处罚的”。课堂中段,黄崔溢从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四大认识误区”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对性侵犯罪进行剖析,引导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并讲授预防未成人被侵害的具体方法。课堂最后,黄崔溢介绍起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案件类型,并着重分析家庭的影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课后,老师和家长们纷纷表示,“这堂课干货满满,我都不知道这些情形就是犯罪,以后我一定要跟孩子讲清楚,避免因无知而走上犯罪道路”。此次授课进一步凝聚“法院+学校+家庭”共育合力,引导老师和家长深度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下一步,璧山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教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优质法治教育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宪法宣传周之际,璧山法院干警走进璧山区文星实验小学,以“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为主题,开展了一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一庭法官吴经纬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宪法的由来,并深入阐释了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强调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普及宪法知识的同时,法院干警也没有忽视校园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吴经纬认真地为同学们普及了校园欺凌以及性侵害的定义,并贴心地给出了预防建议。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让同学们清楚地了解到校园欺凌、性侵害的表现形式,并且提醒同学们在面对危险时,一定要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活动尾声,吴经纬还通过展示关于毒品危害的科普视频和案例分享,向同学们着重强调了远离毒品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巨大危害,帮助同学们牢固树立远离毒品的观念。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得到了师生们的高度评价。老师表示,本次活动内容丰富且实用,涵盖了宪法知识、校园安全、自我保护等多个方面,对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