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冲动是魔鬼”,事实证明,拳脚相向带来的后果,总是让人悔恨不已。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作琐事引起的身体权纠纷。
小王和小李都是敦化市某公司的员工,双方因工作纠纷发生争执,小李一怒之下将小王打伤,造成小王左手第4近指基底部骨折,经派出所、二人工作单位调解均无果,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认为本案案件虽小,但是涉及到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氛围,决定采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随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让当事人认识到冲动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给彼此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大的困扰和损失。同时,法官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对双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教育,使双方对各自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握手言和。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小李同意一次性向小王给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所有损失共计7500元,本案实现案结事了。
此次调解的成功,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企业内部的和谐稳定,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今后,敦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文字 | 郑玮彤 图片 | 网 络
编辑 | 熊婧言 初审 | 古钰镜
复核 | 杨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