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嚣张不还被判刑
信用卡这种“超前消费后还款”的方式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可以享受提前买到想要商品的权利,但也相应承担着之后还款的义务。若是存有侥幸心理,恶意透支后又逃避债务,小心信用卡还款纠纷变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件回顾】
201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并取得一张额度为10万元的信用卡,并于2012年6月至2018年4月透支消费。此卡从2018年5月逾期未还款后,一直到2020年2月,发卡行多次以电话、短信、邮寄、上门等方式向王某催收欠款,经催收,王某于2018年12月前共计还款6795元后再未还款。截至2020 年5月,被告人王某已透支信用卡本金人民币93737.49元,本金利息合计人民币141491.27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王某在案发后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可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目前已一审生效。
【法官提醒】
信用卡是以个人信用作为前提的支付工具。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持卡人也会被列为“失信黑名单”,产生信用危机,对于将来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服务也会产生影响。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持卡人,要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透支信用卡后要及时归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避免因“恶意透支拒不归还”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
【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字 | 董祉圻 图片 | 网 络
编辑 | 姜 丽 初审 | 古钰镜
复核 | 杨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