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成都交警五分局在辖区开展了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张某身上散发出酒气。随着进一步的询问与调查,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
10月16日晚23时25分许,张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B****5的营运小型轿车,在沪蓉高速成都收费站入口处被交警五分局执勤民警挡获。在现场,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8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驾标准。后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69.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与其他普通醉驾案件不同的是,在被民警查处时,张某所驾驶的这辆营运网约车内还载有两名尚未抵达目的地的乘客,张某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更无视自己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过办案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案发当日张某喝了半瓶左右的白酒,休息到晚上十点左右,自认为已经酒醒便开始接单载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张某醉酒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从重处罚情节。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酒驾醉驾危害深远、代价沉重,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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