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不仅影响市容
还易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为市民的交通出行带来极大隐患
违停没有借口也不接受借口
成都交警
法治意识、文明意识
违法车辆:川KLL372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人民北路二段
违法车辆:川GDB31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站北东街
违法车辆:粤EM920F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站西桥西巷
违法车辆:川GLS261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站西桥西巷
违法车辆:川A9DF00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违法地点:西体北路
“违停=危停”
车辆违停,隐患重重。一是影响交通安全,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会导致人车混行;占用机动车道会导致通行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二是降低通行效率,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三是危害公共安全,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划有停车泊位路段的泊位内,按照停车泊位的类型顺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逆向停放。
在城区主次干道路外停车,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或施划的路外临时停车泊位内,车头面向建筑物或按箭头方向按位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骑轧泊位标线,严禁占用盲道。
在城市住宅小区内停车,车辆必须按照小区物业施划的停车泊位或小区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在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小区道路上停放。
严禁在城区设有全路段禁停和分时禁停交通标志、施划有黄色禁停标线的主次干道、支路、进出小区路段违法停放车辆。
遵守交通法规
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文明守法出行
按规定停放车辆
“让”出安全
“停”出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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