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轻便
是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成都交警针对
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
持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闯红灯
交通违法者:刘某
所属社区:武侯区红牌楼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中医路口
交通违法者:朱某
所属社区:抚琴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小南街路口
交通违法者:于某
所属社区:南站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交通违法者:谢某某
所属社区:倪家桥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所属社区:郫都区郫筒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天源路
交通违法者:付某某
所属社区:高新西区双桥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天源路
真正的马路杀手
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各位骑乘人员出行时
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
骑行电自行动车
需注意以下几点
不闯红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不能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按规定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随意进入机动车道,更不可与其它大型车辆抢行,以免进入车辆盲区。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并不弱。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成都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希望各位电动车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
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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