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曝光,“电马儿”这些行为要不得!

文摘   2024-11-14 21:35   四川  




电动自行车轻便

是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

但由于部分骑乘人员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成都交警针对

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

持续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闯红灯


交通违法者:刘某

所属社区:武侯区红牌楼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中医路口



交通违法者:朱某

所属社区:抚琴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小南街路口



交通违法者:于某

所属社区:南站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交通违法者:谢某某

所属社区:倪家桥社区

违法行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所属社区:郫都区郫筒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天源路



交通违法者:付某某

所属社区:高新西区双桥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违法地点:天源路



真正的马路杀手

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各位骑乘人员出行时

一定要牢记安全第一

骑行电自行动车

需注意以下几点



不闯红灯

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不能认为电动自行车操作灵活,就为了方便、抄近路等逆向行驶。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极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若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速度叠加,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按规定车道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骑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可随意进入机动车道,更不可与其它大型车辆抢行,以免进入车辆盲区。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并不弱。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成都交警温馨提醒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希望各位电动车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

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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