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相关事故频发,本文就工业企业天然气使用场所室内燃气管道(直接相关)安全距离问题摘录相关规范要求。
天然气使用场所(工业企业)室内燃气管道布置主要规范为《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50028-2006)、《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等。(注:1、需要同时参考管道布置相关规范;2、文中“反面案例”均已整改完成;3、GB55009-2021为强制性标准)
一、禁止/不得/不应的存在情况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5.3.3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检修的位置,不得设置在下列场所:
1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
2建筑内的避难场所、电梯井和电梯前室、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3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房间;
4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等场所;
5电线(缆)、供暖和污水等沟槽及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等地方。
5.3.4燃气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不应设置在卫生间内。
5.3.6用户燃气调压器和计量装置,应根据其使用燃气的类别、压力、温度、流量(工作状态、标准状态)和允许的压力降、安装条件及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其安装应便于检修、维护和更换操作,且不应设置在密闭空间和卫生间内。
(注:强制性条款)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50028-2006)
10.2.14(摘录)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人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2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0.2.27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0.2.30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0.2.35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二、安全距离/其他补充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50028-2006)
10.2.1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33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0.2.34(摘录)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三、 反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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