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对全市18家燃气企业气源成本开展调查,全市18家燃气企业气源加权平均购进成本比政策基期对应的气源基准价上涨14.63%,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上次调价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已达到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条件。
二、本轮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最高限价标准。
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4.42元/立方米下调为4.38元/立方米,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实施时间。
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周期为6个月,从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时长6个月。
四、《通知》的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终端用户。
五、如遇不规范收费行为应如何处理?
如非居民用户在实施动态价格期间遇到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向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
相关稿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一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