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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了我们的案子来回奔波,你们的付出我看到了,十分感谢!”当事人一边说着感谢的话语,一边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原州法院民二庭法官的手中。
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采取灵活措施,妥善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展现了司法的温度和关怀。
主动上门:减轻诉累暖人心
法官受理此案后发现,鉴于被申请人身体状况较差,需要家属护理,加之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人数众多且分居多地,若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谈话与审查,必将给被申请人及家属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全面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法官主动前往被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实地谈话与审查,进一步查看被申请人精神健康状况,征询被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意见。法官依法联系了被申请人所在社区,邀请社区工作者见证谈话与审查过程,并取得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透明。
灵活审理:公正司法践初心
在指定监护人问题上,法官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更深入考量实际情况和人情关系。申请人作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在审理中充分考虑了家庭经济与生活现状、申请人的个人表现以及多方意见的支持后,依法作出判决,以法律形式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为其监护人。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其未来的生活提供了更为稳定的保障。
锦旗致谢:群众认可显担当
案件顺利审结后,被申请人的监护人深受感动,主动来到法院礼送锦旗表达谢意,一面写着“依法指定监护、维护弱势权益”的锦旗被郑重送到办案人员手中,成为法院优质服务的生动写照。这一幕不仅见证了法院对特殊群体权益的用心维护,也彰显了司法的责任与温暖。
通讯员:马利克
总编:刘志聪 审核:祁 伟 编辑:哈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