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购退款不退货,这种“羊毛”薅不得

政务   2024-11-20 17:47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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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原州法院城郊法庭审结了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因网购一件衣服引发了一场隔空官司,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原告最终撤回了起诉。

刘某在某购物平台开设了一家店铺,通过网络售卖服饰。2023年10月,张某在刘某的店铺中购买了一件衣服,收货后,张某发现所购买的商品与商家宣传的颜色存在较大差异,随即申请退款。某平台收到申请后,由于张某信誉良好提前将货款退还给了张某,但张某未将商品退还刘某经营的店铺。为此,刘某将张某诉至原州法院,要求张某退还货款并赔偿店铺损失费、律师咨询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86.8元。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先后与原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张某觉得自己没有错,提出自己不是故意退款不退货,而是因为收到货后发现衣服质量不好,与卖家联系想退货,但是刘某店铺的客服未及时回复,因其在电商平台信用良好,平台开启快速退款模式,无需卖家同意就秒退货款。刘某则认为张某想白拿衣服,双方沟通不畅,产生误会。承办法官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对张某进行了耐心劝解,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联系刘某协商解决了纠纷。刘某最终向法院提起申请,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平台为了给消费者解除后顾之忧提供了秒退款等售后服务,消费者切勿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贪小便宜,因小失大。商家应当诚信守法经营,遇到不合理申请,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申诉,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讯员: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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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刘志聪     审核:祁  伟     编辑:哈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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