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江津法院行政审判庭(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荣获“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依法开展司法救助
2020年以来,江津法院行政审判庭(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共计办结司法救助案件64件,决定救助40件,合计救助52人,发放救助金106万余元。其中,承办的“娄某某司法救助案”“李某某司法救助案”入选重庆市法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成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入选川渝两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典型案例,“娄某某司法救助案”因突破地域救助限制,被《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以《一场“跨越”半个中国的司法救助》为题,报道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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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余沁林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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